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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法治化理论与实务”论坛: “检学研”融合的智慧盛宴
发布日期:2024-11-18 21:53    点击次数:137

秋色已幕,新冬将至。11月8日至10日,兴山县检察院联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兴山县司法局共同承办的“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法治化理论与实务”论坛成功举行。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部长、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勇等专家学者,福建省、浙江省、荆州市等省内外司法实务工作者代表、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师生代表齐聚昭君故里,共同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建言献策。兴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本元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交流研讨发言。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开展轻微犯罪案件实施生态修复从轻处罚机制,督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被告人补植林木598棵、增殖放流15万尾鱼苗,将对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损失降至最低,以检察之力守护兴山生态底色。”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将系统治理融入办案全过程。以检察磋商助推峡口港待闸锚地岸电设施建设,排除河道安全隐患8处,清理沿河堆放渣土300余吨。”

“通过‘行政+公益’协同发力,针对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应缴未缴情形,加强同行政机关的释法说理、沟通协调,一方面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推动行政机关出台征管协作机制;另一方面确保环保、耕地两税应缴尽缴,有效保护国有财产安全,累计收缴税款130余万元,为兴山‘两山’转化实践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李本元检察长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兴山‘两山’转化实践”为主题,分享了检察机关在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经验。通过讲述一系列涉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经济发展中的法律监督案例,生动展现了检察机关如何运用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职能手段,打击危害乡村振兴的违法犯罪行为,展示了检察机关在乡村振兴中的角色与作为,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让理论研究更加贴近实际。他表示,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参与乡村社会综合治理,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次论坛是“检学研”深度融合的一次集中展现,“检学研”一体化模式对于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兴山县检察院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加强与高校院所的协作,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推出一批典型案例,以实践与理论融合互促,全面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理论研究高质量助推兴山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兴山县检察院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实现党务党建、人才培养、业务交流等领域的全面共赢。该院通过向高校“借力、借智”提升监督能力、破解发展难题,同时将检察机关的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实现高校与检察机关优质资源共享、彼此增益互补、发展共赢。

二是完善调研激励机制。将检察调研工作完成和采用情况纳入检察干警的绩效考核和职业发展评价体系,与评先评优、入额遴选、职级晋升等挂钩。充分激发干警调研活力,引导检察干警多思考、多总结办案经验,有效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全面提升检察调研数量与质量。

三是教学相长共同提升。开展“青蓝结对”活动,由院领导、资深检察官作为导师,分别与青年干警结对拜师,营造结对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同时定期邀请调研经验丰富的理论专家进行授课,提高调研人员的综合素质。近三年,兴山县检察院干警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0篇,17篇典型案例被上级院采纳或推介。

四是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将调研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具体举措,做好调研成果转化的“后半篇文章”。结合办理的畜牧养殖污染案件,形成《兴山县规模以下畜牧养殖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报告》呈报县政府,相关建议被纳入兴山县2023年度“1号文件”予以落实。通过调研文物保护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召开县文物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助力补充完善全县古建筑消防设施,制作并悬挂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安全责任牌137块,建立健全全县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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